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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院成人高等教育2020届毕业生和2020级新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3 作者: 点击:[]

各教学点、教学学院及全体学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号)精神和郑州航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严格落实《郑州航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教育学院针对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希望各教学点、相关教学学院老师及时联络每一位学生,全力配合学院工作安排,为疫情控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具体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有关工作计划调整变更

1.校外教学点和教学学院须暂停实地招生宣传、集中实训、集中实习、集中面授以及组织各类教学聚集活动,本学期课程面授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和安排。

2.所有年级各专业课程均可登陆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学院将及时委派教师进行线上辅导答疑,相关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安排线上考试。

3.校外教学点和教学学院负责老师面对疫情务必要高度重视,密切留意相关信息,保持个人通信畅通,要将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和学生。同时,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当地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积极支持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开展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全面加强自我防护措施。

4.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所在地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未接到学校、教学点、各教学院通知,一律不准到校,要严格按照教学安排,做好线上学习。

5.各类继续教育学员的学籍证明,学习经历证明,成绩证明,毕业证明书等事宜暂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疫情另行通知。

二、新生报到工作

1.凡在疫情防控前未报到的2020级新学员,经研究决定暂停新生现场报到工作,学生可通过电话、微信与学院及教学点联系,实行远程微信缴费和远程报到,严禁新生未联系私自到校(教学点)报到。新生报到后,各教学点负责收集填报学生各类信息,及时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2.已报到缴费的2020级新生,按照教学工作要求和进度,有计划地登陆学习平台进行本学期课程线上学习,并在公布的时间段内参加线上考试。

三、2020届毕业生工作                                  

(一毕业生教学及考试

2020届毕业生第五学期理论课程(含其他学期重修成绩不合格课程),不再进行集中面授和重修,均采取线上学习和线上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0日-30日。

(二)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原则上结合工作岗位和专业要求进行,实习时间为4周,2020年4月25日前提交毕业实习报告。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生应严格遵从学校、各教学学院以及各教学点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进度安排和要求,及时主动通过电话、微信、QQ或学习平台,定期和指导教师联系,认真做好论文的开题、撰写、修改、初稿、定稿和答辩终稿相关准备工作。

指导教师可利用平台、微信和电话手段开展远程指导,定期答疑,督促检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及质量,并如实做好指导记录。

未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由各教学点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定稿和答辩,原则上完成时间为5月25日前,届时学校将委派专家组督导答辩。

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派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和答辩,各教学点负责通知每位学生,严格遵从各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积极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论文初稿、修改稿和答辩定稿。答辩定稿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审核定稿由学生发送继续教育学院指定信箱(zziajxjyxy@126.com),继续教育学院统一查重,查重不合格者,返回重新修改论文,直至通过为止,否则不予参加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各教学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安排原则上在6月1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时间和具体方案确定后发送继续教育学院指定信箱。答辩模式原则上采取现场答辩,学校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做出答辩模式和时间调整。

(三)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1.各教学点负责督促毕业生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学院于2020年4月15日前进行毕业生学费清缴、结算与划拨工作。

 2.继续教育学院于4月30日前,将拟毕业学生信息发送各教学点进行核对,各教学点认真核准学生毕业信息数据,一周内提交学院。

 3.5月31日前,各教学点提交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学籍登记表(2份)等相关毕业资料,6月15日前提交毕业生教学档案汇编。

特此通知。

郑州航院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2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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