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毕业生:
经相关专业答辩小组评定和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审议,决定组织开展二次答辩,具体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3年5月25日(周四),上午8:00-9:00
二、答辩地点
郑州航院龙子湖校区南门办公楼继续教育学院会议室A104。
三、答辩学生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论文题目 |
2148101005 |
孙旭晨 |
会计学 |
《劳动投资效率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以万科集团为例》 |
2147128028 |
张智帅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基于Vue的员工考勤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2130118001 |
陈一帆 |
法学 |
我国虚假民事诉讼法律规制研究 |
2109118001 |
冯艳阳 |
法学 |
论法的滞后性 |
2109118003 |
张慧杰 |
法学 |
刍议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必要性和路径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371-61912178
五、注意事项
1.二次答辩程序及要求与第一次答辩相同。
2.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需在5月23日12:00前,提交二次答辩申请。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二次答辩机会。
3.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二次答辩资格,论文答辩成绩仍以第一次答辩成绩计算。
4.二次答辩学生入校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戴好口罩。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