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2020〕228号)及《郑州航院高等学历继续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细则》,我校对学信网反馈的已超过规定入学资格复查期限的学生数据进行了整理,经研究决定对下列仍未能通过前置学历复查的专升本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名单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校教务部宁老师,电话:0371-61912178。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8月30日
附件:120名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