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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点及全体学员:

根据郑州航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师生健康权益,并保证 2020届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结合前期针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调整安排,现对毕业生工作如下布置

一、取消4月25日的返校安排

当日的相关教学安排变更为线上进行,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可采取快递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学校。

二、毕业实习(4月25日截止)

已经完成毕业实习的,需把实习报告册快递给班主任。未完成毕业实习的,需在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和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完成毕业实习、撰写实习报告,同时把电子版发送给班主任,以作为实习环节成绩评价的依据。纸质版实习报告册可选择邮寄或在疫情解除后送给班主任。

    三、毕业生档案(4月25日截止)

    学籍登记表、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缺少的学生,可在我院网站主页中的资料下载项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后把电子版发送给班主任,以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填写完整的纸质版,可视疫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提交给班主任。

    四、录入成绩(4月25日 截止)

教学点需把2020届毕业生五学期线下考试课程成绩录入到超星网络学习平台,与对应课程的网络学习成绩关联后,由系统计算出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课程成绩不合格线上学习线上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毕业生信息核对(4月30日截止)

继续教育学院于4月24日前,将预计毕业学生信息发送各教学点进行核对,各教学点认真核准毕业生数据需在一周内把核对后毕业生信息数据电子版发送至我院指定的箱。

六、论文答辩

教学点需在5月25日前,完成非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方式可根据疫情状况灵活选取远程或现场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将根据教学院部的答辩安排另行知。

七、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5月31日截止

5月31日前,各教学点提交毕业生数据材料和学位申请材料,所需数据表格参见《教学档案汇编》中相应附件。纸质数据材料可快递报送,电子版数据材料可按规定时间发送至我院指定信箱。

八、教学档案汇编6月15日截止)

6月15日前教学点需提交2020届毕业生教学档案汇编。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178

信箱:zziajxjyxy@126.com。

地址;郑州市大学南路7号院郑州航院院继续教育学院

 

郑州航院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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