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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点:

为了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9〕1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2017级,2018级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状态为注册入学);2019级入学注册学籍的新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各教学点要认真组织学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当年入学注册信息相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补录学生父母和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补录信息项见附件,EXCEL模板可在“郑航函授站工作群”内下载。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时间安排,截止时间2019年3月9日,各教学点要及时精心组织学生核准、补录个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我校将在3月10日集中整理数据信息,并上传至学信网。

四、核准补录信息的使用

本次采集的信息不但是学生个人所得税申请减免的有效依据,还是毕业年度,预计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178       邮箱:744128458@qq.com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2月25日

 

 

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

序号

字段名称

字段含义

字段类型

及长度

备注

1

XH

学号

CHAR(15)

10位数字、学籍信息相一致

2

XM

学生姓名

CHAR(40)

与学籍信息相一致

3

ZJLX

学生身份证件类型

CHAR(24)

居民身份证

4

ZJHM

学生身份证件号码

CHAR(18)

18位、与学籍信息相一致

5

SFZZ

学生是否在职

CHAR(2)

选填是/否

6

RXRQ

入学日期

CHAR(8)

20170301,20180301、20190301

7

XJZT

学籍状态

CHAR(24)

注册学籍

8

FMXM1

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

CHAR(40)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9

FMZJLX1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

CHAR(24)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0

FMZJHM1

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

CHAR(18)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1

FMXM2

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

CHAR(40)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2

FMZJLX2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

CHAR(24)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13

FMZJHM2

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CHAR(18)

补录项,在职学生不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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