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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重修重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广河 浏览次数:

各校外教学点及全体在校生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所有在校生组织重修重考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1.重修重考对象

2018级高起本、2019级高起本;2020级、2021级、2022级各层次学生。

2.重修重考时间:2023年724--824日。其中,7月24日00:01分至8月8日23:59分止,先进行上学期2022年第二学期成绩不合格课程的重修重考,其他课程将在8月1日之后,进行重修重考。

3.重修重考课程:2023年4月30日前,所有成绩不合格的必修课、选修课程(不含毕业实践环节)。其中,选修课至少要成绩合格2门。

4.重修:因网络学习成绩不合格导致课程成绩不合格的,需要继续进行课程网络学习。

5.重考:因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导致课程成绩不合格的,需要重考。重考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考试要求与正考保持一致。

6.重修重考平台:http://zzia.jxjy.chaoxing.com/mh(超星网络学习平台)。

7.特别提醒

学生需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超星学习平台,完成相应课程重修重考任务。2023年9月1日,平台将暂时关闭以进行课程学习资源调整。

教学点需将上述通知务必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同学务必登陆个人帐号查看课程学习进度和考试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要按要求进行重修重考。

教学点及时登录学习平台,下载课程(毕业实践环节除外)成绩不合格学生名单,督促学生按时完成重修重考。

因学生不参加重修重考而影响到毕业资格审核的,由学生本人和教学点承担不良后果。

8.技术支持

超星技术人员李敏:15638229823、王亚豪:18503898180;

继续教育学院:0371-61910062、61912178。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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