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我院2019届函授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今年7月份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将集中在5月份进行。
相关要求如下:
1.各教学点须在4月22日前,把答辩分组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744128458@qq.com信箱,在5月22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2.毕业(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各环节的具体要求,请参阅《郑州航院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3.论文(设计)检测相似度高于30%,不允许参加答辩,学位论文(设计)要求检测相似度不高于25%。
4.根据教学点上报的答辩分组情况,我院将选派答辩督导组对各教学点督导检查。答辩人数多于30人的专业,我院将选派答辩组长主持答辩。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178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