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和落实,切实做好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设置上报工作。
一、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备案工作,将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
二、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优势、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从本学院2016年度招生的普通本、专科专业中,科学遴选设置适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的拟招生专业,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本院拟招专业名称发到634935960@qq.com。
三、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拟招专业情况,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我校2017年度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并于2017年1月25前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关士华 68252178 18224533918
附件1: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docx
郑州航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