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站点: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2017〕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各教学站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一、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备案工作,将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
二、各教学站点结合地方人才培养要求、办学条件及生源需求,从我校2016年度招生的普通本、专科专业中,科学遴选设置适合本站点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习的拟招生专业,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本教学的站点拟招专业名称发到634935960@qq.com。
联系人:关士华 68252178 18224533918
附件1:教育部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docx
附件2: 郑州航院普通本、专科开设专业拟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录.docx
郑州航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