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和2025届预毕业本科学生:
为切实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修订)》、《郑州航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做好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点要以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为统领,进一步提高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进行,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严把过程指导关。各教学点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和2025届预毕业本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论文提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学生高质量按时完成论文撰写。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指导,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严守学术诚信。
学生要主动请指导教师指导,要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联系,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遇到问题和困难,主动向指导教师进行咨询;遵守国家、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恪守学术规范,自觉诚信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坚决杜绝代写、剽窃、伪造等一切学术不端行为,不违规,不违法。
(三)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指导教师指导等情况,认真抓好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答辩等关键环节,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毕业论文(设计)“摘要”中应体现论文(设计)的创新点。
二、查重检测与盲审
(一)学校拟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学生根据学院分配的账号密码自行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word文档)文件名格式统一设定为“学号_姓名_毕业论文(设计)名称”。
(二)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完成拟参加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并严格按照《郑州航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1.当查重检测初检文字复制比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
2.当初检30%≤R<7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学院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后进行复检,复检后R<30%视为检测通过。
3.当初检R≥70%或复检R≥3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复制比必须在20%以下。
(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经查重检测通过,并经指导教师审查符合要求并填写答辩资格确认表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查重检测完成后,答辩之前,学校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盲审。对于抽检盲审不合格的论文的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处理,将严格按照《郑州航院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管理办法》执行。
三、答辩与成绩录入
(一)各教学点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至少5人)和若干答辩组(至少3人),答辩组成员原则上由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各答辩组原则上应对答辩过程进行录像,内容包括答辩组成员、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学生及其论文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问题情况等。
(三)答辩结束后,答辩组根据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
(四)在学校抽检盲审结果公布之前,各学院不得组织被抽检论文的答辩。盲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各教学点应于4月30日前将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及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jxjyzs@zua.edu.cn,学校将组织专家随机抽查教学点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六)各教学点原则上应于5月18日前完成本教学点非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
(七)各教学点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其中成绩优秀者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二次答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毕业或结业。否则,以自动退学处理。
(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点要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各教学点应于5月20日前将实践教学环节成绩按照规定的模板(见附件3)发送至学院邮箱:zhjxjyzs@zua.edu.cn,主题统一标注为“2025年XX教学点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同时,督促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终稿上传至学习平台,并通知指导教师对终稿进行审核。
2.各教学点完成实践教学环节的存档工作,存档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2)论文指导记录;(3)论文修改稿(含修改痕迹或有修改意见)(电子版也可以);(4)论文终稿;(5)答辩记录;(6)答辩资格确认表含答辩评审表;(7)查重报告单;(8)毕业实习报告。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