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校教字〔2023〕56号),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经校长办公会(〔2026〕6号)研究决定:同意继续教育学院提请,对2026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179 名学生注销学籍,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178
附件: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注销学籍名单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3日
(初审/杨凤云,复审/马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