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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0年寒假面授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作者: 点击:[]

各院部、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20201225开展2020年寒假期间授教学考试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教学运行和考试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任务

  1、认真组织做好2018级学生寒假课程面授(含线上学习)、辅导答疑及考试工作,教学点需按照教学计划提前安排任课教师及教室,编制程安排》和《试安排表》,并在开课1周前把任课教师信息、《程安排》和《试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 744128458@qq.com信箱。

  2、督促检查2019级学生本学期课程网上学习情况,通知督导学生参加第二学期课程在线考试。

  3、面授教学、考试时间为: 20201225

  在线考试时间:20201225

  4、布置落实2020年夏季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配合学院做好学位论文指导和申请学位相关准备工作。

二、教务工作

  1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各学院、教学点要逐一落实2020届毕业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情况,并通知学生及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对本人的图像信息并按要求提交,如信息有误,教学点将错误信息汇总并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于次年330日前报送我院。

  2、收集、整理、核实毕业生信息及毕业资料。

三、教学要求

  1、各院部、各教学点根据本单位实际,在学院安排的时间区间内,合理安排学生返校时间,科学组织面授教学及考核。

  2、各院部、各教学点应及时了解学生课程在线学习情况,督导并通知学生充分利用平台网络资源,做好课程线上学习,按时参加线上考试。

  3教学点应通知到所有学生,按照所属教学点通知时间按时返校参加面授学习和考试无故缺课(缺考)的取消考试和补考资格。严格考勤管理。

  4、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归档留存工作。

  5面授期间,我院将选派督导人员对教学点进行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2020教学点评优、个人评先的主要依据,请各教学点认真组织好本学期面授教学和考试(含线上)工作。

四、其他工作

  1、通知学生及时缴费,拖欠学费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2、做好学生返校期间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郑州航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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